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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清明返乡人员隔离自费通知

    信息发布者:伍发成
    2022-03-31 18:03:48   原创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贯彻落实“非必要不返乡”的防疫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1日零时起,新增县外返城入城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宿费收取标准

    各隔离酒店按住宿费100元/人/天、生活费50元/人/天标准收取食宿费,由隔离人员自行承担;住宿费超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二、计算时间

    住宿费、生活费从2022年4月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由隔离酒店一次性预收。


    三、收费对象

    县外返城入城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其他事项

    请广大群众支持理解、广为宣传,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顾全大局,配合工作。各集中隔离场所要优化服务,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大对集中隔离自费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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